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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曉晖博士為我院學生講授工商業與人權:企業的人權責任

來源:    發布時間:2016-04-01    點擊量:

 2016年3月31日,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社會責任辦公室首席研究員、世界經濟論壇全球議程理事會理事梁曉晖博士,受我院常務副院長張偉副教授的邀請,為我院2015級碩士研究生開展了一堂工商業與人權的講座,講座的主題是“企業的人權責任:國際議程與企業實踐”。常務副院長張偉副教授、楊勤活教授以及部分博士也參加了此次講座。

 


梁博士在講座伊始就指出,工商業與人權既是一個新問題,又是一個傳統問題,并在2011年以後有重大突破,成為一個緊迫、嚴重和現實的問題。他首先給我們導入了一個案例——“不惜賣命的真相”,講的是剛果金的童工問題,并由童工問題引發了公衆對這個産業鍊上的各個企業所負的人權責任的思考與讨論。梁博士指出,從法律上分析,企業與這些童工之間沒有任何法律關系,但是公衆甚至企業自己卻都認為企業有不可避免的人權方面的道義責任。由此引發公衆思考:工商業與人權到底是什麼關系?企業到底有沒有人權責任?

帶着這些思考,梁博士講到了人權國際化的曆史,指出,人權的國際化離不開經濟的推動作用,在人權的國際化過程中,始終存在着工商業與人權的互動,在解決工商業與人權的關系問題時,必須突破法律框架的考慮,從人權的角度出發來解決問題,這才是正确可行的方法。接着,梁博士為大家區分了BHR與CSR,指出,二者的區别在于,前者是以權利為基礎的方法,超于合規與法律,而後者是以商業為導向的方法,所以企業要想獲得持久穩定的發展,應當采用BHR的方法。梁博士還進一步介紹了聯合國關于工商業與人權問題的相關文件,指出聯合國很早就注意到工商業與人權的問題,并一直緻力于管制工商業對人權影響的嘗試,他重點講到了《指導原則》的發展曆程、基本觀點與特點,如三大支柱、31條原則以及其“軟法”趨向等。最後,梁博士給企業提出了兩點建議:一是企業要避免自己的行為對人權造成損害,二是要預防因其商業關系對人權造成損害。

梁博士的講座使在座各位對工商業與人權有了概括的了解,并激發了學生們對這個領域進行關注與研究的興趣。時間總是過得很快,轉眼間講座結束的時間就到了,大家意猶未盡地結束了這次講座。梁博士最後說道,希望以後還有機會就工商業與人權的問題與大家進行更深入的探讨,大家非常期待和歡迎他下一次的到來。


 

                                    (撰稿人:2015級人權法碩士研究生 李風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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