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上午10時,第344期全球人權論壇系列講座于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科研樓A209舉辦。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助理、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柳華文教授,為我院同學作了題為“中國的人權理念與國際人權話語和實踐”的精彩講座。

柳華文教授首先回顧了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的人權發展道路,他通過人類發展指數展示了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取得的巨大人權成就。
随後柳華文教授通過一系列相關文件介紹了新時代的人權話語。他提到,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人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是與我國國情相結合的,我們要追求和國情相适應的人權發展水平,而不能好高骛遠;我們要以法治、發展和人權三位一體的人權發展的整體性思路和方法,去推進中國的人權事業。在國際領域,我們的人權觀是以合作促發展、以發展促人權,要構建新型國際關系和人類命運共同體。面對國外質疑等種種挑戰,中國始終是國際法治的堅定維護者和建設者,要認識到我國無意推翻現有的國際人權機制,而是在聯合國的框架下進行求同存異。
接着柳華文教授提到,我們分析具體問題時要有清晰的範疇定位和國際法的思維,不能簡單地把一個國際問題放在國内法的立場上來讨論,要注意國際法與國内法的區别,不要混淆二者。另外,對于聯合國人權文書的法律地位,我們要明确很多國際決議是僅具有倡導性質的國際軟法,國際法效力始終是國際法研究的根本任務。柳華文教授提到針對具體問題的聯合國人權條約對其締約國是有法律約束力的,締約國有義務履行條約的相關規定。柳華文教授通過比較若幹人權條約,為我們歸納出了人權條約的實施機制,如締約國定期報告制度、國家間指控制度以及個人來文制度等。
最後柳華文教授詳細地講解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相關知識。他提到人權理事會是聯合國保障人權的重要機構,人權理事會主要通過普遍定期審議機制等制度來促進各國對人權的保護。我國曾在2003年和2009年分别接受了普遍定期審議機制的審議。2018年11月6日,人權理事會根據普遍定期審議機制對我國的人權狀況進行了第三次審議。審議期間各國代表充分肯定了我國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并贊賞我國在實現自身發展的同時,也為世界人權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本次講座在同學們熱烈的鼓掌聲中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