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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國駐印度尼西亞大使陳士球先生到訪我院

來源:    發布時間:2015-04-24    點擊量:

    2015年4月21日,前中國駐印度尼西亞大使陳士球先生應我院常務副院長張偉副教授的邀請到訪我院,為我院師生做了題為“聯合國憲章機構”的講座。我院孫萌副教授出席了此次講座。



  講座伊始,陳士球先生介紹了聯合國的誕生及其發展成為戰後國際秩序核心的曆程:1941年,英美政府公布《大西洋憲章》,成為制定聯合國憲章的基礎;1942年1月,中、蘇、美、英等26個國家在華盛頓簽署了《聯合國家共同宣言》,表示對《大西洋憲章》的贊成,這為創建聯合國組織奠定了初步基礎;經過一系列的磋商,1945年《聯合國憲章》正式生效,聯合國正式成立。随後,陳士球先生對聯合國憲章機制做了一個系統的梳理。聯合國憲章機制由六個機構組成:安理會、大會、經社理事會、托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其中,托管理事會随着世界上的托管領土相繼獲得獨立和自治,使命已經完成,于2005年撤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是聯合國大會下由47個成員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于2006年取代其前身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而成立。陳先生特别提醒要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區分開,後者是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成立的,前者是根據聯合國憲章建立的。

    聯合國憲章機制在制定國際标準、解決國家沖突和應對人類所面臨的挑戰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然而它自建立以來,挑戰不斷。例如,在維持世界和平方面,聯合國憲章的理想并沒有完全實現,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戰争沖突始終存在;在重大問題上,沒有實現大國一緻的目标;新的國際秩序尚未建立,民主、平等原則沒有貫徹落實;人權問題政治化和人權理事會的信任危機加重,等等。為回應這些問題和挑戰,聯合國進行了一些改革,其中一個方面就是對《聯合國憲章》進行修改。自1955年産生修改憲章的想法開始,聯合國設立了一個“憲章和加強聯合國作用特别委員會”,專門研究聯合國的改革問題。但因成員國的選舉問題,改革難以進行。

    在講座的最後部分,陳士球先生着重提到了中國在聯合國中的地位。他表示,中國始終堅持聯合國的理念,緻力于促進國際社會合作,尊重和保障國内人權的發展。



    撰稿人:2014級碩士研究生 江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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