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間,古德蒙德教授為我院學生開授了為期兩周的“少數人權利”課程。2017級全體碩士研究生參加了本次課程的學習。該課程共計五課時,授課内容包括少數人權利概況、國際層面上對少數人權利的保護、國内實施機制及國際監督機制、少數人權利的内容、個人和集體權利以及少數人權利的促進等方面。

課程伊始,古德蒙德教授強調了保護少數人權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認為,全球範圍内的少數人群體數量龐大,他們更容易遭受來自社會各方面的歧視。忽視少數人群體權利的保護會對和平和安全産生威脅,而推動對少數人權利的保護則有利于保護文化的多樣性和實現經濟利益。因此,除了一般性的人權保護外,還應該對少數人權利予以特别保護。之後,古德蒙德教授對少數人的概念進行了定義,包括四個要素:一是客觀要素,即必須是種族上、語言上、民族上、宗教信仰上的少數人;二是主觀要素,即少數人必須自己認為自己屬于少數人;三是數量要素,即少數人群體數量在一國全體人口中所占比例小于二分之一;四是時間要素,少數人群體需要在一國定居較長時間,但具體時間長短并不确定。

古德蒙德教授重點講授了少數人權利的内容。他指出,少數人權利的保護有三大主要内容:一是平等的權利,二是不受歧視,三是特别措施和特殊權利。古德蒙德教授還講授了少數人的發展權,但教授同時也表示目前發展權的定義并不明晰,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在少數人權利和土著人權利的區别上,古德蒙德教授認為不是所有的少數人權利都依賴于土地,他們必須證明自己的權利與土地的依賴關系。在個人權利(individual rights)和集體權利(group rights)的劃分上,古德蒙德教授反對在集體權利(groups rights)和民族權利(people's rights)之上使用集體權利(collective rights)的劃分方法,并認為少數人的集體權利對于某些少數人權利的保護來說是必要的。為了使同學們更好地了解少數人權利的保護制度,古德蒙德教授安排同學們針對涉及少數人權利的案例進行分析。同學們在課堂上做出報告後,古德蒙德教授對案例進行了點評。
課程期間,同學們表現活躍,積極向古德蒙德教授請教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古德蒙德教授對同學們的提問一一給予了回答。最後,古德蒙德教授和同學們一起總結了現有的少數人權利保護機制的成就和不足,其中的不足主要集中在缺乏有效的國際條約和條約機制,缺乏對少數人、土著人和民族的明确定義,缺乏對少數人中婦女權利的特殊保護等方面。

撰稿人:2017級碩士張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