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6日至11日,古孟德·阿爾弗雷德松教授為我院學生開展了為期6天的“國際人權法”課程講授。2017級全體碩士生參加了本次課程的學習。

古孟德教授多年來一直從事國際人權法研究,他曾任聯合國少數人權利保護工作委員會主席(2006年)以及聯合國促進和保護人權小組委員會委員(2004-2006年),在國際人權法、少數人權利研究方面頗有建樹。
此次授課共計3課時,授課内容包括國際人權組織、機制,國家如何保護和促進人權以及國際監督等内容。古孟德教授在第一次課上介紹了國際人權法的基本知識如人權的特點、分類等,并對聯合國人權機構進行了全面的介紹。第二次課則着重分析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内容和意義,尤其以蘇格蘭公投、科索沃、格陵蘭島問題介紹了自決權的複雜性,以日籍韓裔等說明少數人群體問題。最後一次課聚焦于包括特别報告員在内的聯合國系統幾個特殊的機構和人權機制,每位同學都對國際人權監督機制進行了三到五分鐘的介紹,古孟德教授進行了簡短的評此和總結。

對于古孟德教授的此次到來,同學們在課堂上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并積極響應教授的提問,結合自己在課下閱讀的材料向教授提出自己在學習國際人權法過程中所遇到的疑惑與問題。教授對同學們的問題分别做出頗具啟發意義的回答,并與同學們親切合影。
撰稿人:2017級碩士封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