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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項目”第一次全體成員工作會議在京舉行

來源:    發布時間:2013-11-18    點擊量:

    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bevictor伟德官网“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項目”課題組于北京卧佛山莊舉行了第一次全體成員工作會議。bevictor伟德官网常務副院長張偉、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家法室陳亦超、北汽集團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于丹、bevictor伟德官网編輯李若愚、bevictor伟德官网教師牛明以及六名在讀碩士研究生參加了此次會議。會議由李若愚主持,課題組成員就前期研究情況進行了交流、彙總,建立了四個子課題組,并确定了下一階段的工作計劃。

         

    張偉老師作為課題項目負責人,首先就項目的基本情況作了簡要介紹。該課題項目——《A類國家人權機構的設立模式研究----以聯合國“巴黎原則”為依據》于2012年12月向教育部提出申請,2013年6月通過評審,将于2014年12月結項。其研究目标和基本内容如下:首先,以被聯合國評定為A類的國家人權機構為研究對象,翻譯并整理設立這些機構的相關立法文件和立法背景信息,重點分析和研究設立這些機構的法律位階構成狀況,歸納整理相關的立法模式。其次,研究聯合國評定國家人權機構的标準,考察A類人權機構的運行狀況。最後,結合中國現實情況,在比較總結其它國家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在中國建立國家人權機構的基本思想、立法模式及相關法律草案。課題組将于2014年5月整理和翻譯完成各大洲A類國家人權機構的相關法律文件,作為中期成果,提交外交部、全國人大法工委等相關國家機關予以參考使用。課題組最終成果将以立法建議書和相關資料彙編的形式提交給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教育部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以及全國婦聯、殘聯、中國人權研究會等非政府組織。

    張偉老師與大家交流對國家人權機構的理解,指出國家人權機構應是依法設立的、獨立的、保護和促進人權的國家機構,依據一國加入、批準的國際公約,結合國内實際情況來審視該國的人權立法和實踐。人權保護和促進工作任重而道遠,途徑和機制多多益善。其中,建立國家人權機構必将成為我國人權發展事業的裡程碑,使我國的人權保護工作規範化、體制化,也有利于國際交流與合作。正因如此,該課題項目得到了我國外交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相關部門的密切關注和支持。通過聯絡,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國家人權機構國際協調委員會(ICC)下的亞太地區評級機構表示願意與課題組保持密切聯系并提供幫助,随時提供他們存續的相關資料和信息。

    會議第二階段,首先由陳亦超向大家介紹了全國人大接受立法建議書的基本情況,與張老師探讨了課題組的立法建議書從學術機構遞交至全國人大法工委的具體途徑問題。

    接下來,四名在讀研究生依次介紹前期資料搜集情況,成員們在張偉老師的引導下進行了熱烈的讨論,以進一步确定研究問題清單及所需資料的内容,交流信息搜集途徑和方法。

    四名學生戴婷婷、高洋、馬潔心、趙倩分别負責美洲、亞太、歐洲、非洲四個地區,目前為止,主要通過三類途徑搜集資料——各國國家人權機構官網、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RC)提交的普遍定期審議(UPR)國家報告、向人權事務委員會提交的國家報告,發現了很多問題和困難。第一,兩類國家報告有效信息太少;但作為輔助信息,幫助發現了ICC官方網站的缺點——信息更新不及時,部分國家人權機構撤銷、更名、新建的情況沒有體現,很多國家人權機構的官網鍊接沒有記錄或無法打開;第二,部分官方網站沒有英文版本,美洲和非洲地區尤其嚴重;第三,各國家人權機構官網的建設水平、信息含量不同,無法提供課題組所需的全部信息。

   

    與會人員就拓寬信息來源問題集思廣益,例如陳亦超提出通過各國議會官網搜集立法文件、通過相關媒體報道搜集背景信息的途徑;趙倩提出可以搜集ICC報告,包括各國申請評級的報告和ICC向人權理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戴婷婷在介紹美洲地區的情況時,提出在普遍搜集信息的同時可以突出重點,關注對我國建立國家人權機構有更多參考意義的樣本,集中考察部分地區、部分國家。這一建議大家一緻贊同。于丹認為,亞太與美洲地區與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程度更接近,應給予足夠重視。張偉老師指出,可以在聯絡亞太地區評級機構負責人時,就确定重點研究對象尋求建議。另外,高洋提出了搜索引擎所得信息可信性的問題;各類信息中,國家人權機構成立時的社會背景最難搜集;目前國内的總覽性信息彙編成果缺乏對不同國家人權機構工作程序、工作重點和特色的關注。張偉老師指出,未來我國建立國家人權機構時,合理确立工作重點有利于減小建立過程中的阻力,是十分有意義的工作。

    在讨論實體性内容時,陳亦超強調研究各國設立國家人權機構的單行立法意義重大:第一,法律規定明确、可靠且包含最核心的信息;第二,各國使館方便提供;第三,全國人大法工委重視。課題組成員達成共識:應在研究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根據研究目的、成果要求,向各國使館和有關國際組織機構提出較為簡略的關鍵問題清單。随後讨論完成了問題清單的簡化工作。另外,

    會議第三階段,按照研究地區成立了四個子課題組,确定了負責人及成員。各組分别讨論,确定了組内下一階段工作任務、進度要求和具體分工。同時建立了多元聯絡方式,各組之間将在未來研究工作中保持交流狀态。

    最後,由李若愚進行總結性發言,簡要梳理本次會議成果,并宣布本次會議圓滿落幕。

 

撰稿人:馬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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