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劉昕生:區域人權保護機制之歐洲、美洲、非洲
2021年9月23日上午9時45分,在bevictor伟德官网常務副院長張偉教授的主持下,全球人權論壇系列講座在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線上舉行。
原中國駐塞浦路斯共和國大使、現任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咨詢委員會人權專家劉昕生以“區域人權保護機制之歐洲、美洲、非洲”主題,為bevictor伟德官网師生們作了專題講座。
作為開場白,劉昕生大使簡要介紹了區域人權保護機制産生的三個主要公約《歐洲人權公約》《美洲人權公約》和《非洲人權與民族權憲章》。

首先,劉昕生大使介紹了歐洲區域人權機制先行的原因,包括歐洲西方國家早期人權思想,歐洲各國相同的宗教、文化與曆史傳統,共同經曆兩次世界大戰,歐洲統一運動帶來的影響等。而在介紹歐洲人權保護機制的曆史的時候,劉昕生大使将其分為四個主要的階段。第一階段為1950年的《歐洲人權公約》,該公約是曆史上首個早于聯合國也早于公約機制的區域保護機制下的公約。它創造性地規定了處理國家間指控和個人來文的申訴機制,為以後的國際人權保護活動提供了基本的框架。第二階段為1961年的《歐洲社會憲章》,它主要補充了在第一階段中未明确提及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修改了國家報告程序,規定了集體申訴程序。第三階段,1998年《歐洲人權公約》的第11号議定書創造性地将委員會取消,僅保留歐洲人權法院,但也造成歐洲人權法院不堪重負。于是在第四階段,規定了歐洲人權法院的新的組成與權限,引導其不斷發揮更大作用。
其次,劉昕生大使介紹了美洲人權保護機制。美洲國家組織最先提出了《美洲人的權利和義務宣言》,但受制于美洲機制較為落後,後續又發展出了《美洲人權公約》。該公約在建立并促進區域性人權保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現在:規定了廣泛的權利和自由,不僅包括公民的政治權利,還包括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另外通過借鑒歐洲模式,美洲人權保護機制創造了許多人權保護制度。這主要包括國家報告制度、國家指控制度和個人申訴制度。在國家報告制度中,該公約實行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雙軌制;而在個人申訴制度中,提出了國家不可針對該條進行保留。而美洲的人權法院,其發揮的作用卻難以歐洲人權法院相比。造成此種結果的原因主要有地區大國如美國不參與、政治外交的幹擾以及人權法院自身在政治組織支持、執行判決不力、法官自身素質不高等缺陷。
最後,劉昕生大使介紹了非洲人權保護機制。它的背景主要為非洲國家逐漸走向獨立、非洲統一組織的建立以及國際人權活動的推廣,主要公約為《非洲人權與民族權憲章》。該公約形式上使用《憲章》而不是《公約》,目的是為了彰顯非洲國家的團結與合作;在題目中強調了民族權,同時在内容上不僅規定了廣泛的權利還規定了個人的義務。在該公約下,人權委員會審查國家的報告,國家間的指控以及個人來文的申訴。而非洲人權法院則僅可以就非洲人權與民族權委員會、締約國、受害者國籍國和非洲的政府間國際組織這四類主體提出訴訟管轄權,故在事實上排除了個人訴權。非洲的人權保護機制相比歐洲,也較為薄弱,總結而言,非洲人權委員會面臨重重困難,《非洲人權與民族權憲章》的規定模糊,人權委員會與法院的職能混亂和機制的強制力與效率欠缺。

本次講座在同學們熱烈的鼓掌聲中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