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法官劉大群先生應徐顯明校長邀請,前來我校訪問。當天下午,劉法官參觀了人權與人道主義法研究所,随後與該所和國際法學院的十餘位教師就國際刑法的若幹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座談。座談結束後,我校副校長朱勇教授代表我校會見了劉法官,并與劉法官進行了短暫而友好的會談。雙方在會談中表示,願意在國際刑法、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人權法的研究和學生培養等方面進一步加強交流與合作。
晚上,劉法官在我校學院路校區圖書館一層學術報告廳,為法大師生作了題為“自然法學派與國際刑法”的學術報告。劉法官在報告中講述了國際刑法的概念、性質、法律淵源以及國際刑法為何隻追究個人責任等一系列基本理論問題,并利用近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回答到場同學的提問。
劉法官的講座拉近了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與同學們的距離,為同學們帶來了現在國際刑法的最新信息與研究理論和方法。劉法官的講座内容豐富、語言風趣、理論深入淺出,給法大師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劉大群先生是我國資深的國際法和國際刑法專家,長期擔任外交部法律顧問,負責國際法、人權法和國際人道主義法等方面的事務,并曾作為中國代表團副團長和法律顧問參加《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的談判,在國際上享有極高的聲譽。他1999年出任中國駐牙買加大使,2000年接替王鐵崖先生成為第三位在前南國際刑事法庭就職的中國籍大法官。2001年,經聯合國大會正式選舉,劉大群先生被選為前南刑庭常任法官。今年召開的聯合國大會通過7輪的投票,于11月22日選出14名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的常設法官,任期從2005年11月17日至2009年11月16日。劉大群先生以高票再次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