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

國内合作交流

當前位置: 首頁 > 合作交流 > 國内合作交流 > 正文

“中國實施《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學術研讨會在濟南召開

來源:    發布時間:2013-06-16    點擊量:

   為紀念《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通過40周年,推動我國人權理論和人權實踐的健康發展,中國政法大學人權與人道主義法研究所與山東大學法學院人權研究中心于12月16日在泉城濟南聯合舉辦“中國實施《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學術研讨會。
    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共中央黨校、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哈爾濱工業大學人權法研究所、南開大學法學院、中國傳媒大學社科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人權與人道主義法研究所、山東大學法學院、山東經濟學院法學院、山東法官培訓學院、濟南大學法學院等單位的四十多位專家學者出席了本次研讨會。
    本次研讨會以經社文權利委員會的結論性意見為參照,圍繞“《公約》的宣傳、普及和國内适用”、“受教育權的保護與實現”、“婦女權利的保護與實現和農村”、“貧困和少數民族地區居民權利的保護與實現”四個專題,讨論如何加強《公約》在我國的實施問題。與會學者就上述專題展開了熱烈、深入、坦誠而友好的讨論,一些學者還向研讨會提交了論文。我校法學院2005級人權法方向9位碩士研究生都向本次研讨會提交了論文,主辦方從中擇優選取五位學生參加了本次研讨會并在會上作主題發言。
    本次研讨會是山東大學法學院人權研究中心與中國政法大學人權與人道主義法研究所在人權領域的首次成功合作。雙方表示兩單位有着共同的理想與目标,希望今後加強彼此間的合作與交流,共同促進我國人權理論研究與人權教育事業的發展。

會議背景:
    今年12月16日是聯合國通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40周年紀念日。2001年5月27日,《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對我國正式生效。2005年4月25日至5月13日,聯合國經社文權利委員會審議了我國執行《公約》情況的首次報告并通過了結論性意見,在肯定我國執行《公約》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績的同時,又從技術角度對我國履行《公約》和撰寫報告的若幹問題表示了關注,提出了相應的改進意見和建議。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