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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沈永祥:和平權及相關問題

來源:    發布時間:2019-09-25    點擊量:

2019年9月19日上午,第364期全球人權論壇系列講座在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科研樓A209舉辦。中國政法大學特聘教授沈永祥為我院同學做了題為“和平權及相關問題”的精彩講座。本次講座由張偉教授主持。


首先,沈永祥教授介紹了和平權的性質、救濟渠道以及三代人權理論。國際社會目前對和平權的性質問題存在兩項主要争議。争議一是和平權是否是人權?西方國家不認為和平權是人權,而廣大發展中國家與聯合國認為和平權是一項人權,并且和平權還是實現其他人權的前提。争議二是和平權是政治權利還是法律權利?沈教授認為,和平權雖然在《和平權利宣言》中有所規定,但是未被法律确認,故和平權目前隻是政治性權利,而非法律意義上的權利。和平權的法律救濟渠道包括:第一,由安理會判斷侵略是否存在。第二,訴諸國際法院。沈教授指出,因安理會行動受制于常任理事國和國際法院管轄權等原因,法律救濟途徑的有效性不盡人意。随後,沈教授詳細介紹三代人權的具體内容,包括:第一代人權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強調政府權力需要自我壓縮;第二代人權是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需要國家采取積極措施加以保障;第三代人權是指包括和平權、發展權在内的具有集體人權性質的權利。

接着,沈永祥教授指出了西方國家反對和平權的三大原因與和平權的例外。理由一是西方國家認為和平很重要,但和平不是權利,更不是人權。理由二是從常識來看,發展權是一項集體人權,但美國等西方國家關注個人人權,排斥集體人權。理由三是以武力為優勢的西方國家不願意被和平權束縛手腳。哪些情況構成和平權的例外呢?沈教授列舉出以下8種:正當防衛、集體防衛、民族解放運動、先發制人、打擊恐怖主義、應合法政府的邀請、人道主義幹涉和保護的責任與抵抗侵略。

随後,沈教授講述了和平權在國際政治層面上的意義。一是和平權符合中國和平外交的理念,倡導和平權有利于國際層面的認同。二是和平權符合了世界人民的共同願望。三是和平權有利于維護世界和平。四是和平權有助于推動人權的進步,五是和平權有益于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此外,沈教授着重強調“和平權不意味完全排除、放棄使用武力。”

最後,沈永祥教授建議在座的研究生同學們養成獨立思考、形成個人觀點的學習習慣。本次講座在同學們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撰稿/梁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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