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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樊崇義:司法人權與司法人權保障制度

來源:    發布時間:2019-09-18    點擊量:

2019年9月12日上午,第363期全球人權論壇系列講座在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科研樓A209舉辦。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中國法學會行為法學會副會長樊崇義教授以“司法人權與司法人權保障制度的建構”為主題,為我院師生開展專題講座。本次講座由張偉教授主持。


講座伊始,樊崇義教授從研究生學習思維轉型的角度,提出了關于司法人權學術方法論的幾點深刻見解。第一,樊崇義教授認為,要研究司法人權的保護,首先應當從司法人權的發展史以及刑事訴訟的發展史中把握規律,從世界範圍内的大變革,特别是從刑事訴訟中權力配置的變革中來把握規律。在掌握規律的前提下研究問題并提出創新點,形成創新型學術思維。第二,研究生對于司法人權的研究應當從曆史上訴訟模式的演變來把握規律。訴訟模式的演變經曆了從壓制型訴訟、權力型訴訟到合意型訴訟的過程,我國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注重雙方協商,體現了合意型訴訟模式的典型精神。第三,樊崇義教授提出,20世紀60年代後,哲學思維對刑訴法的發展産生了巨大影響,導緻了刑訴法産生了六大變化,如辯訴交易的興起;簡易程序的擴大;被訴人認罪程序的成立等。因此,作為司法人權的研究者,培養哲理思維,研究法哲學就顯得至關重要。如何從司法人權的角度研究哲學呢?樊崇義教授認為,首先,我們應當以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為基礎,從訴訟認識論切入,以法律真實的标準來解決問題,批判客觀真實的争論标準。其次,我們也要堅持訴訟價值論,将公平、正義、自由等訴訟價值聯系在一起,這是基本的立場和目标。同時,我們也應當堅持以人為本,增加訴訟的溫度,體現人文精神。最後,回歸實證研究,增加大數據研究的環節,堅守訴訟的實證論。

接着,樊崇義教授将話題轉換到司法人權保障制度的具體建構上來。首先,樊教授介紹了我國人權事業發展的基本情況,我國實現了從“尊重和保障人權”到“完善人權司法保障”的巨大飛躍。然後,樊教授從刑事訴訟法的産生與兩次大修中向我們展示了司法人權事業發展的具體過程。尤其是1996年和2012年刑訴法的兩次大修中,“無罪推定”進法典,嚴禁刑訊逼供機制的建立等都是司法人權事業發展的重要結果。再接着,樊崇義教授分析了“人權保障”的現狀和問題。樊教授認為,我們對于司法人權的認識還存在許多争議性觀點,例如,犯罪分子是否有“人權”, “打擊”和“保權”是矛盾對立的,要“打擊”就不能講人權等問題。在刑事訴訟法的實踐運用過程中,也存在着刑訊屢禁不止、偵查違法現象叢生、非法證據得不到排除等難點。最後,樊崇義教授指出,針對這些問題,建立一個完善的司法人權保障制度是尤為重要的。司法人權保障制度體系的建構應當根據其實體保障和程序保障來謀求。實體法方面,可以從人身自由、生命權和财産權等權利入手,程序法方面可以依照目的、任務,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的邏輯順序進行。

在講座的末尾,樊崇義教授希望各位2019級研究生新生盡快轉換學習研究的思維方式,努力鑽研司法人權保護的問題,争取獲得屬于自己的優秀研究成果。


撰稿:2019級碩士 李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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