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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機構來華始末

來源:    發布時間:2014-05-19    點擊量:

       時間:2010-12-21 11:15 作者:谌彥輝、唐文竹 來源:《鳳凰周刊》 2010年第34期

12年前,張偉從中國政法大學畢業遠赴瑞典隆德大學攻讀國際人權法碩士學位時,對人權基本沒什麼概念。在瑞典隆德大學法學院的羅爾?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他用整整一年半的時間開始對人權進行不同的解讀。“說實話,我學人權是一個非常痛苦的過程。”張偉說,剛開始接觸到一項具體的人權,他最先的反應是“外國人搞人權的動機是什麼”?“如果用到中國,他們是不是要把中國搞亂?”當他真正接觸到《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政治權利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公約》,心裡的糾結開始越來越少,他意識到“如果國際人權組織和機構能夠進入中國傳播人權知識,将是一大突破。”這正是國外人權機構當時正在嘗試的。

     誰能來中國

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諸多人權組織嘗試進入中國,門禁才啟的中國也面臨選擇。挪威人權中心、丹麥人權研究所和瑞典的羅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這三家北歐背景的人權機構受到青睐。據張偉介紹,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RWI)是一家緻力于通過研究、學術教育、傳播和機構發展來推動人權教育的學術機構。該研究所擁有主要來源于瑞典國際發展合作署(Sida)的資金,在瑞典及國外廣泛開展人權能力建設項目。目前,研究所在中國、印度尼西亞、肯尼亞和土耳其均設有區域辦公室。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北京項目辦公室主任MeretheBorge稱,應中國外交部的要求,研究所于上世紀90年代中期在中國開始了機構合作項目。1996-2000年期間,研究所為來自司法部門的高層官員,包括警察、檢察官、法官及監獄工作人舉辦了人權培訓課程。2001年開始,研究所在北京設立了項目辦公室,并開始全面實施側重于支持中國學術界及中國監察機構的項目。目前,該研究所正在中國實施一個為期三年(2008-2010)的人權能力發展項目,緻力于提升中國學術機構的人權教育和研究的質量和數量,加強檢察機關通過人權标準履行其職責的能力和促進中國國家人權機構的設立。國家非政府人權組織對中國表現出濃厚的興趣。挪威人權中心(NCHR)、丹麥人權研究所(DIHR)開始與中國的大學和學術機構合作,這些國際人權機構現在開展的活動,比中國人權研究會還要活躍。高校人權學者透露,全球最大的非政府人權組織“大赦國際”也曾在中國探路。他們接觸了中國相關部門和人權學術機構,但中方并沒有選擇他們。相比之下,“北歐人權機構對我們很友好,我們合作得很愉快。”中國人權研究會一位秘書長說,像“大赦國際”這樣的人權組織,長期對中國充滿敵意,不夠客觀。“我看過他們的報告,也接觸過他們的人。不能以人權為幌子,帶着政治偏見來。”值得注意的是,1997年,正當國際人權組織開始進入中國,一些重要的西歐國家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不再參與美國帶頭的反華提案。前述秘書長認為,西歐更加重視與中國發展經濟關系和開展人權對話,盡管美歐均主張利用人權向中國施壓的基本立場一緻,但西歐更多考慮經濟利益,比較願意接受對話方式。近年,在國際組織中十分活躍的北歐國家,往往自稱“友善的國家”,奉行“政治中立主義”。他們普遍支持在世界範圍内維護包括人權在内的民主價值,試圖将福利國家的理念運用到國際社會。這和中國的“和諧社會”目标有某種一緻。1997年,瑞典為了發展和中國的合作制定了一套專門針對中國的國别戰略,這套戰略将促進瑞典和中國之間更加廣泛的關系作為主要目标,類似“民主”和“人權”的口号在這個日程表上的排位非常靠前。這正是北歐背景的人權機構受到中國青睐的原因。

建造中國人權講台

現任中國政法大學人權與人道主義法研究所副所長的張偉,參與了挪威人權研究中心和中國政法大學合作編寫的《國際人權法教程》項目。編寫組有來自中國、挪威、瑞典、丹麥和芬蘭等五國的專家,以圓桌會議方式确定必讀文獻的選擇和教學大綱的編寫,這些會議引發了熱烈的讨論。教材編寫完,張偉又遇到新的問題,“當時大家都覺得人權問題太敏感,政治色彩太濃,沒有老師來講,他們也不了解人權。”張于是建議北歐人權機構在中國開展人權法教師培訓。這很快引起了挪威人權中心的興趣。該中心中國項目主任CecilieFigenschouBakke介紹說,從2000年開始,他們同時聯合瓦倫堡人權和人道主義法研究所和丹麥人權研究所等北歐人權機構積極參與中國人權法教師培訓。從2001年到2007年,北歐人權機構已經為中國法學教師舉辦了7屆國際人權法課程,200多名中國法學教師得到了北歐組織有關國際人權法的培訓,他們來自中國76所不同科研院所,25個省或省一級的行政單位。最初,許多著名的外籍國際人權專家從國外趕過來教授課程,而現在一些中國學者已經成為了國際人權法或特定人權領域的專家。最近幾年,“課程的内容已經非常高級了,因此需要有一定的人權法知識才能夠參加這些課程。”Cecilie說。從2005年以來,挪威人權中心每年在中國西部開展為期兩周的國家人權法課程,他們認為有必要加強西部省份法律院校人權教學和科研的實力。Cecilie稱,挪威人權中心的重點是覆蓋中國各地大學的教師,這些年來,他們支持中國西部一些特定的大學加強教學、科研以及課程建設能力。2008年起,北歐人權機構針對中國法律院校每年開展為期3天的交流會,60名中國人權教師參加。Cecilie認為,人權法目前正逐步成為中國法律教育的正統領域之一,一批專業的中國人權教師開始湧現。

人權組織各顯其能

10多年來,北歐三家人權機構在中國人權教育項目中進行緊密合作,在張偉的印象中,“他們時常通氣,開碰頭會議,但他們也以互補而不是重複競争的方式開展了各自的人權教育項目。”自從合作編寫了《國際人權法》的第一本中文教材,挪威人權中心随後又向中國各地的大學捐贈了3000本教材,這些教材在各大書店都有銷售。其中一本還被教育部指定為“官方人權教科書”。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更重視司法環節,該所人權能力發展項目已覆蓋雲南、内蒙古、陝西和廣西四省區的檢察官培訓。為尋求減少審前羁押和加強對嫌疑人的人權保護,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與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合作制定出了一套“檢警關系知道規則”。目前,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和海澱區公安分局已聯合簽署該指導規則,并在海澱試行。眼下,瓦倫堡人權與人道法研究所正與中國政法大學合作在中國建立國家人權教育基地。丹麥人權研究所作為一家國立人權研究機構,對如何打擊和預防酷刑更感興趣。丹麥人權專家莫爾頓?卡吉諾姆此前接受《人權》雜志專訪時稱,1998年開始,丹麥人權研究所與中國各地的檢察部門合作,并和歐洲其他人權機構一起培訓檢察官、律師和法官。“我們盡力幫助警察樹立友好的形象,使他們懂得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可以通過不同辦法進行偵查和解決,而不僅僅隻有粗暴甚至殘酷,從而變警察暴力為警察服務,這種變化需要時日。”莫爾頓表示,“我們會繼續在諸如法律程序的變革、防止酷刑、死刑等刑事程序法等難題上展開工作,我們還會參與中國和丹麥兩國檢察機關的人權合作項目。”近年一些非政府人權組織在國際政治舞台上頻頻亮相,他們為個人或集體受害者起訴,監督、調查和報告各國的人權狀況,或通過遊說來影響與侵犯人權的國家有關的政府外交政策。丹麥人權研究所并不如此激進。“我們開展國際合作并不是要監督其他國家,我們隻在丹麥國内這麼做。”莫爾頓說,“當然,我們進行合作項目是為持續不斷地深化人們對人權的認識,從而樹立起社會對人權的尊重。”“很多人抱着一個美好的願望來做這項工作。”張偉說,“我們推動人權教育是希望它能夠使國家發生重大的影響和變化。”這種傳播目前是開放和多選項的。面對教師而不是學生開展培訓,就是考慮到了中國人權教育界的自主性。中國的人權法教師接受培訓之後,并沒有從北歐人權機構得到幫助開設課程。事實上,是否開設課程以及如何組織課程由他們所在的院校決定。一位曾接受人權法培訓的高校教師說,“這種培訓并沒有給我們安排一個範本,他們隻是把人權觀念和北歐國家的人權情況介紹過來,如何接受,要看我們的消化和吸收。”“不是你說什麼,我們就接受什麼。”中國人權研究會一位秘書長說,“歐洲那一套人權觀念拿到中國來講,我們也會有自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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