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0 18:08:00 來源: 法制晚報 (北京) 法制晚報訊(記者 紀欣)
十年前的春天,“人權”一詞被莊嚴寫入憲法。十年後的今天,人權似乎仍是一個頗為敏感的詞。“這種不敢碰、不敢講,是曆史發展慣性作用下的一種錯誤的思維”,bevictor伟德官网常務副院長張偉向法制晚報記者表示。張偉稱,“所謂人權就是要确立一套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紅線标準,保證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不出毛病’。”現在中央大力提倡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完全可以和人權保障意識融合到一起的:首先,從内容上都是講人們生活的基本道德規範;其次,都需要用法制的方法解決問題;最後,兩者的目的都是為了實現和諧社會發展。《世界人權宣言》于二戰後的1948年正式完成,包含30個條款。其内核和條款被許多國家的憲法引用并被許多國際人權條約提及,也成為20年後兩個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基礎。
張偉說,“古人講敬天愛人,這個天指的就是人們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種規則,如平等、自由和尊重。”這些,也正是人權宣言要體現的内容。2009年,中國首次制定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明确了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體措施。政府各有關部門充分參與了這個計劃,“每個部委均制定出一套在各自領域的人權工作推進方案上報給中央,并根據這個方案在日常工作中推進人權保障工作。”
目前,我國已經推進到2012年至2015年間的第二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可以說,人權保障意識在政府管理者中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普及和提升。十八屆三中全會重申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并對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做了重要論述和重大部署。 在2013年間,法院糾正冤假錯案;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推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廢除勞教等等,都是我國人權發展的具體體現。現在全世界10個核心的人權條約中,我國已經批準加入了6個。對于今後我國的人權保障建設,張偉建議,根據聯合國《巴黎原則》,可以設立一個國家人權委員會,專門處理跟人權有關的立法、行政、司法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幫助人們理解人權保護的一些基本理念,并依法監督我國人權實施狀況。
中國人權保障大事件
1991年 中國發表第一本《人權白皮書》
2002年 中國高票當選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成員
2004年 “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
2007年 “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中國共産黨章程》
2012年 “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刑事訴訟法》
2013年 中國高票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