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本院學生會和班委會的順利産生和有效工作,保障本院學生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其他相關權益,根據《bevictor伟德官网學生會組織章程》,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院學生會和班委會選舉工作受院黨支部領導和院團支部指導。
第三條 院學生會和班委會的選舉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第四條 院學生會和班委會的成員分别由院學生代表大會和班級大會直接選舉産生。
第五條 在中國政法大學取得正式學籍并承認本章程的本院研究生均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二章 候選人條件和産生
第六條 院學生會和班委會成員的候選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學校規定的基本學習年限之内,且不在休學期間;
(二)未受過學校校紀、黨紀或團紀處分;
(三)品學優良,身心健康,熱愛集體,團結同學,公正無私,勤勉負責,積極進取,樂于奉獻;
(四)有較強的計劃、組織、溝通、協調、執行和創新能力;
(五)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
選舉期間在域外學習、交流或實習且在選舉之後一個月内不能結束學習、交流或實習任務并返校學習的學生不得作為本屆院學生會和班委會成員的候選人。
被院學生代表大會罷免的院學生會成員和被班級大會罷免的班委會成員不得作為下屆學生會成員和班委會成員的候選人。
第七條 院學生會成員的候選人可由院黨支部、團支部、上屆學生會或十名以上院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聯名推薦,也可由符合候選人條件的學生本人自薦。
班委會成員的候選人可由院黨支部、團支部、上屆班委會或五名以上本班同學聯名推薦,也可由符合候選人條件的學生本人自薦。
第八條 上屆院學生會和班委會分别負責征求被推薦的院學生會成員候選人和班委會成員候選人的意見,并将接受推薦的候選人與符合條件的自薦候選人一并列入正式候選人名單。
第三章 候選職數、選舉程序和當選規則
第九條 院學生會的候選職數由上屆學生會根據工作需要确定,并報院黨支部備案,但職位總數不得高于本院全體學生人數的10%。
班委會的候選職數由上屆班委會根據工作需要确定,并報院學生會備案,但職位總數不得高于本班全體學生人數的20%。
第十條 院學生代表大會和班級大會按照以下程序分别選舉院學生會成員和班委會成員:
(一)選舉主持人宣布候選職數、候選人名單和選舉規則;
(二)經到會代表舉手表決,以二分之一以上多數通過唱票人、計票人和監票人名單;
(三)候選人依次作三至五分鐘的發言,說明本人的基本情況、參選職位和工作設想,并在發言後回答選舉人的提問;
(四)到會代表以無記名方式,按照候選職位分輪次投票;
(五)唱票人、計票人和監票人在每一輪次投票結束後現場統計該輪次投票結果;
(六)選舉主持人當場宣布該輪次投票結果,并根據該輪次候選人的當選情況決定進行該輪次的第二次投票或者開始下一輪次投票。
(七)選舉主持人在各輪次選舉全部完成後宣布最終選舉結果。
第十一條 院學生會成員的候選人獲得院學生代表大會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贊成票方可當選。
碩士研究生班委會成員候選人獲得班級大會到會學生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贊成票方可當選。
博士研究生班委會成員候選人獲得本班參與投票學生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贊成票方可當選。本班全體學生的五分之四以上多數參與投票,選舉結果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 在某一職位的首次投票後無人當選的情況下,可對該次投票中得票最高的候選人進行第二次投票,在第二次投票中滿足當選條件的候選人即可當選。在第二次投票後仍無人當選,該職位即為空缺。
第十三條 新任院學生會主席負責把本屆學生會的選舉結果和人員組成報送院黨支部、院團支部、校團委和校學生會備案;新任班長負責把本屆班委會的選舉結果和人員組成報送院黨支部、院團支部和院學生會備案。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院學生代表大會通過和修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11月3日發布的《bevictor伟德官网研究生班委會職責和選舉辦法》于本辦法發布之日失效。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院學生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均包括本數在内。